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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规则

所属: 业务规则    作者:     时间:2018-07-11 15:41:33

      1、客户发起股票买卖、基金买卖、债券买卖等使用证券资金账户内资金的场内交易,当证券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时,系统将自动发起基金的普通赎回申请。
  2、客户可以主动发起快速变现申请,快速变现款项将快速到达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内。快速变现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客户也可以主动发起普通货币基金赎回申请,赎回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划出。
  3、客户发起普通货币基金赎回申请时可选择部分赎回或全部赎回。
  4、当日快速变现限额:每个客户的单个“信金保”签约账户当日快速变现限额视具体签约货币基金不同,以信金保业务交易系统显示为准。中信证券与合作基金公司可修改此限额并提前各自网站中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公布。
  5、快速变现总额度控制:为避免大额快速变现过多影响“信金保”产品的运营,中信证券与合作基金公司可设置所有客户快速变现总额度。快速变现总额度由中信证券与合作基金公司根据快速变现情况灵活控制,如客户快速变现申请超过当日所有客户可用快速变现总额度时,则客户交易失败。
  6、客户提交快速变现申请被确认后,则自提交快速变现申请之日(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含当日)起,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投资损益,该部分投资损益由垫资机构享有。
  7、提示:
  (1)客户解约后当日可再签约,签约成功后系统自动发起基金申购;
  (2)客户主动发起普通货币基金赎回申请,赎回款项将于下一交易日划出,请在15:00前转出,以免系统进行自动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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